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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云服务券”财政补贴助推“企业上云”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鲁经信信推〔2017〕417号)

2020.02.21来源: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28号文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7号)精神,推动我省“企业上云”,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现将《山东省实行“云服务券”财政补贴助推“企业上云”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自2017年1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20年11月9日。

附件1:“企业上云”相关概念解释

附件2:云服务商服务目录表(参考)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实行“云服务券”财政补贴

助推“企业上云”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企业上云”是指企业通过高速互联网络,便捷地获取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存储、软件、数据等服务,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促进共享经济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28号文件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7号)精神,采取“云服务券”财政补贴方式推动我省“企业上云”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立足山东制造业与互联网产业基础优势,着力构建云环境、云开发、云应用产业和服务体系,加快“企业上云”进程,云计算产业链和生态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企业云计算应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成为巩固制造业大省地位、加快向制造强省迈进的重要驱动力。

力争到“十三五”末,一是“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主动利用云服务降低信息系统构建成本,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二是“企业上云”数量和应用深度大幅增加,全省上云企业达到20万家,“企业上云”的信息化投入每年超过30亿元,节约信息化建设成本每年超过60亿元。三是培育和引进一批国内领先的云计算服务商,形成“企业上云”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其中培育国内领先的综合云平台服务商5家、行业云平台服务商50家、云应用服务商200家,搭建省级体验中心30个。

二、重点内容和任务

根据企业对云服务的不同需求,“企业上云”的重点内容和任务主要是推动企业基础设施上云、企业平台系统上云、企业业务应用上云。

(一)企业基础设施上云。一是计算资源上云。重点推动企业按照业务需求,弹性快速使用云平台的各种云服务器,实现计算资源集中管理和动态分配。二是存储资源上云。重点推动企业分类使用存储资源,根据数据属性种类针对性选择云存储,提高数据存储的经济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是网络资源上云。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虚拟私有云、虚拟私有网络、弹性负载均衡等服务高效安全利用云平台网络资源,自由选择多种灵活可调的互联网接入带宽和IP地址服务,实现时延更小、更快的网络接入。四是安全防护上云。重点推动企业数据安全、业务安全及网络安全等上云。通过防攻击、密钥/证书管理、运行程序认证等手段来保障企业信息安全;通过云备份和容灾等手段来保证数据安全,防止丢失。五是办公桌面上云。重点推动企业使用云平台提供的虚拟桌面与应用服务,随时随地接入云桌面办公,帮助用户打造更精简、更安全、更低维护成本、更高服务效率的云办公系统。

(二)企业平台系统上云。一是数据库平台上云。重点推动企业使用云数据库系统,帮助企业实现不同业务产生的各类数据跨平台、跨业务统一部署和管理。二是大数据分析平台上云。重点推动企业利用云端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挖掘、存储和协同应用等服务,推动企业数据资源集聚,加快发展工业大数据。三是物联网平台上云。重点推动企业将海量物联网终端设备,利用云平台实现高效可视化在线管理。四是软件开发平台上云。重点推动企业开发人员借助云平台进行开发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方便地获取软件开发环境、测试环境、运行环境以及中间件、分布式服务框架等专业工具,规范软件开发流程、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开发效率。五是电商平台上云。重点推动企业降低电商平台建设运维成本,利用云平台大数据资源提高精准营销水平。

(三)企业业务应用上云。一是协同办公应用上云。重点推动企业办公、协同、会议等应用上云,提高工作协同能力。二是经营管理应用上云。重点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应用上云,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性,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运营管理应用上云。重点推动企业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客户资源管理等应用上云,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四是研发设计上云。重点推动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产品开发等上云,通过在云端部署开发、设计环境,让产品开发和设计者方便获取云平台强大的计算和存储能力,提升企业研发效率和创新水平。五是其他应用上云。重点推动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定制的其他服务上云。

三、“云服务券”实施

各级财政采用补助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云服务券”,作为购买云服务的财政补贴凭证,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快上云步伐。

(一)发放范围。云服务券发放对象是在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方向并且企业上云部署在云平台服务商目录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主要面向我省新旧动能转换10大重点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山东行动纲要》确定的“10+10”产业的中小微企业,优先面向科技型、创新型、高成长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及省各类试点企业、重点培育企业。

(二)上云目录和评价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次遴选确定云服务商,共同制定“企业上云”服务目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制定“企业上云”评价标准,对“企业上云”的过程进行量化和科学评价。“企业上云”的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补贴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财政补贴。建立“上云企业出一点、云服务商让一点、各级财政补一点”联合激励机制,坚持“总额控制、先上后补、先到先补、补完为止”原则。财政补贴以市县投入为主、省级综合奖补为辅。各级财政将“企业上云”列入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用于“云服务券”财政补贴。省财政统筹考虑各市上云企业户数比例、云服务券兑现规模、上云工作考核绩效等,对各地“企业上云”给予综合奖补,对全省试点标杆企业、优秀体验中心等予以奖励。鼓励云平台服务商实行优惠折扣等形式,共同推动“企业上云”发展。

(四)申请兑现。云服务券采用电子券形式,在“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注册和申请,用于购买服务。使用云服务券,采取事前申请登记备案、使用过程记录、事后核实补助办法,“云服务券”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监管,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兑现由云平台服务商统一申请,由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后领取。各地应结合各自实际,明确云服务券的申领、使用、兑现程序和额度。

四、实施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9-10月)。制定“企业上云”参考目录、分类推进策略和政策措施,分解任务指标;召开启动大会,加强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云平台服务商联合云应用服务商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11-12月)。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应用企业开展试点,由云平台服务商帮助试点企业实施“企业上云”改造。由各市牵头、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发动企业与云平台服务商对接,落实上云计划。

(三)规模覆盖阶段(2018年)。落实各项举措,全面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总结,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鼓励。

(四)拓展应用阶段(2019-2020年)。扩大“企业上云”规模和应用深度,统筹全省云服务应用和产业重点,实现区域间云平台资源整合和功能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省、市、县(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全省“企业上云”。建立技术产业联盟,为“企业上云”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制订“企业上云”任务分解目标,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云”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市要建立相应推进机制,研究制订本区域“企业上云”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企业上云”。

(二)做好资金保障。各级经信部门科学确定“企业上云”量化指标,核定“云服务券”兑付额度。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科学制定兑付流程,确保“云服务券”补贴资金落实到位。云平台服务商合理确定优惠政策,既保证让利上云企业,又避免业内恶性竞争。

(三)开展试点示范。围绕重点行业筛选一批试点企业,由云服务商开展点对点扶持工作,为企业提供上云评估、云诊断,制定上云方案,配合企业落实上云改造项目。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打造上云标杆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企业上云。鼓励云平台服务商会同各市、应用企业共建“企业上云”体验中心,开展相关实践、培训和服务。

(四)加强宣传培训。统筹制定培训计划,联合云服务商、体验中心、行业协会等分区域、分行业开展“企业上云”专题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互联网普及大行动”“两化融合深度行”“工业电商百县行”等活动,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强化典型推介和舆论引领,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营造“企业上云”良好氛围。

(五)加强考核督查。建立“企业上云”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工作调度和在线服务。各市、县(市、区)要定期开展工作评估,及时报送进展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对“企业上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

“企业上云”相关概念解释

 

一、云的概念

实施方案中的云是特指一种能够在网络上便捷地按需使用资源(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应用软件、服务及网络等),且高度可扩展、灵活易管理的业务模式,具有大规模、虚拟化、高可靠及弹性配置等属性。

二、云的分类

1、按部署模式云可分为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

公有云通常指由第三方提供商基于云计算基础设施,为广大用户提供云计算产品和服务的模式,用户一般通过互联网按需、快捷地使用,公有云能够实现最大范围内的资源共享优化。

私有云一般是为某个特定客户或机构单独使用而构建的,提供对数据、安全性和服务质量的有效控制。如某大型企业为内部多个分支机构构建的云。

混合云是同时融合了公有云和私有云的模式,用户可根据自身在计算资源获取、可扩展性、服务效率以及数据安全和控制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将应用程序和数据部署在合适的平台上,并实现统一管理。

2、按服务模式可分为SaaS、PaaS和IaaS。

SaaS(软件即服务),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提供软件服务的模式,客户可以根据需求,向服务商订购应用软件服务,按订购的服务内容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服务商提供的服务。

PaaS(平台即服务),是由供应商将开发和运行平台作为服务提供给用户,提供以应用为中心的中间件、以及软件开发、测试和运行环境的整套解决方案。

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即把基础设施(计算、存储、网络、安全防护等)作为服务提供给客户,包括提供操作系统和虚拟化技术来管理资源的服务。

三、云服务商的分类

1、综合云平台服务商。综合云平台服务商是集云系统构建和云服务运营于一体的服务商,以在线服务的方式,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基础IT架构,提供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并根据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提供云计算产品、服务及全局解决方案。

2、行业云平台服务商。行业云平台服务商是指面向某一行业或某个领域提供具有某一行业或某个领域属性的云服务的服务,其集合行业内多个应用,以在线服务的方式,向行业企业、相关组织和公众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

3、云应用服务商。云应用服务企业是云平台服务商的生态合作伙伴,包括基于云平台的应用软件开发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及其他云服务商,帮助各类企业具体实施上云改造项目。

 

附件2

 

云服务商服务目录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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