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会现场
山东省特种设备技术标准委员会秘书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监处高智副处长出席论证会
山东省特种设备技术标准委员会副秘书长、省特检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以善博士主持论证会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压力容器部姜海一副主任出席论证会
济宁特检院刘国柱院长出席论证会
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慎彦总监汇报该标准起草相关情况
参观济宁特检院特种设备安全教育体验馆
2022年3月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济宁特检院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第8部分:移动式压力容器 (DB37/T4451.8)送审稿专家论证会。山东省特种设备技术标准委员会副秘书长、省特检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以善博士主持论证会,山东省特种设备技术标准委员会秘书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监处高智副处长出席论证会,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压力容器部姜海一副主任、省特种设备协会专家刘铁民总工、济宁市特检院刘国柱院长、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监科王磊科长、济宁市部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参加论证会。
济宁特检院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山东标准”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鲁市监标字〔2021〕261号)要求,承担山东省地方标准《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第8部分:移动式压力容器(DB37/T4451.8)起草工作。接受标准起草任务之后,与济宁中银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起草小组,开展标准需求调研,深入了解国内外移动式压力容器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结合应急处置实际情况形成标准草案初稿,多次组织省内外行业代表和专家对标准内容进行研讨、论证,形成标准送审稿。
论证会上,主要起草人本院李慎彦总监汇报了该标准起草的背景、意义、编写原则、法律依据、主要框架等;济宁中银电化股份有限公司贾亮部长介绍了该标准详细内容;参加论证会的各技术专家和领导同志均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济宁特检院刘国柱院长代表起草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指南将根据移动式压力容器型式和设备及充装介质状况,检查分析评估移动式压力容器可能存在的故障风险、出现过或有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及产生途径,并对发生的危险性加以辨识,规定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充装单位在应急处置中技术方面的要求及注意事项,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规范移动式压力容器运输、装卸过程中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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