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要求各地立即开展电梯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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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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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一次针对性检查
本报讯 (记者何 可)记者从质检总局获悉,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电梯安全事故,质检总局已紧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一次针对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使用。
湖北省荆州市“7.26”安良百货公司自动扶梯事故发生后,质检总局于7月 28日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监部门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一次针对性检查,重点检查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疏散引导。
“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电梯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65热线向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举报。”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质检总局还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对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等进行全面分析,如发现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协助使用、维保单位尽快整改,消除隐患。
据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前后,我国电梯数量进入高速发展期,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增长。截至2014年底,全国电梯总量达到360万台,在用电梯340多万台。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与此同时,我国电梯安全营运情况总体平稳,万台电梯事故率逐年下降。2012年,电梯每万台事故率下降到0.15,万台死亡人数下降到0.11,与发达国家水平基本相当。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有关专家表示,电梯事故主要与我国电梯增长过快、超负荷满负荷运载,设备主体维护责任不清晰,维护保养不到位有关。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运行多年的老旧电梯数量快速增多,电梯部件功能退化给电梯使用带来的安全风险日益加大,电梯风险控制的压力将逐渐加大。
为此,质检总局在今年年初专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截至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共计236.8万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11.1万台。制造单位跟踪调查上报存在问题的电梯3890台,已检查确认存在问题电梯2617台。发现存在隐患的电梯中,已整改7.9万台,主动停用5697台,尚未整改但采取监护措施的有2.6万台。
电梯行业中有一句话:“三分产品,七分保养。”中国电梯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制造质量占16%,安装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
“通过对电梯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违规使用是首要因素。”上述负责人解释,2014年全国共发生48起电梯事故、死亡36人。其中,乘客违规使用造成21起事故,占大多数。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的事故仅8起。
上述负责人还透露,下一步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电梯安全施行监管。目前,正在北京、南京、杭州、福州、无锡等地开展试点。“作为主管部门,质检总局主要通过两方面来保障电梯安全:一是依法实施市场准入,二是实施监督检查。”上述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质检总局正在修改《电梯制造许可规则》,按照大型电梯企业的发展方向,新规则将强调电梯企业的科技研发和维保服务能力,促进维保企业连锁化发展,从而提高电梯企业生产集中度和国际竞争力。同时,质检总局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构建责任清晰、权责一致、利益均衡的新型电梯产业链,从而力争通过行政许可的手段,促进电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今年下半年,质检总局将重点抽查本轮风险大排查中发现隐患却未整改的老旧电梯,尤其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对于无法及时整改的电梯将建立问题电梯档案,提交地方政府挂牌督办,联合各部门协商解决。”上述负责人说。 《中国质量报》